开会播放宣传资料,投放虚假广告,虚构“专家”“讲师”等身份,宣传保健品的功效及投资该店“免费吃保健品、免费获赠旅游、高息回报”的信息吸引老年群众投资,造成130余名老年人被骗,总计金额高达人民币1900余万元。经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宣判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张某、李某设立“健康吾号”保健品店吸引老年群众投资,在逾期未能兑现承诺的情况下,又设立“中创华鼎新能源”公司,诱骗被害人将投资款转投或增投二人新设立的“中创华鼎新能源”公司所谓“蓝天白云”项目,签订到期还本付高息的投资协议。张某、李某以非法集资方法实施诈骗,造成130余名老年被害人经济损失,总计金额高达人民币1900余万元。
该案在侦查期间,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在翻阅案卷材料、听取公安机关汇报后,建议公安机关在查清李某身体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对其提请批准逮捕,调查二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资产情况,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保障被害群体知情权,承办检察官及时向被害人代表通报案件进展。针对被害群体关切的级别管辖、追赃挽损等问题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向被害群体释法说理予以回应。经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缴赃款10万元。
同时,承办检察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理型检察建议,并得到市场局加强监督管理等的回应。庭前准备阶段,制定详尽出庭预案,并建议法院利用视频通讯设备开设云法庭,满足被害群体旁听庭审的要求。在开庭审理时,检察官进行了环环相扣的讯问,将19册卷宗分组予以出示,对张某、李某二人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及量刑情况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阐释,与辩护人就案件定罪、量刑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使二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1、要克服贪欲的心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或“不劳而获”的念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2、开拓视野,提高警惕。平时多关注各种新闻媒体、社区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3、加强防范意识。独自外出时不要带贵重物品和首饰。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确定的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多与子女联系。
4、远离和排斥可疑人员。现阶段老年人独居较多,就容易放松警惕。我们提醒老年人,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热,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