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榜样的力量│任品:"任"心即为修 无心"品"自端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榜样的力量


    任品,现任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评选为阜新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21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

    从检十余年,任品始终奋战在海州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第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多次办理阜新市纪委监委移送的疑难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9年,任品承办犯罪嫌疑人敖某某、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此案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海州地区办理的数额最大案件,且嫌疑人敖某某拒不认罪。任品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细地观看卷宗,审查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分析犯罪嫌疑人敖某某的生活状况,收入与支出,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补充相关证据。经过缜密的论证,认定二人构成共同犯罪,最终法院判处敖某某有期徒刑13年,马某某有期徒刑6年。

    2019年11月,任品办理一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涉黑案件。任品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方向。该案在办理审查起诉时正值疫情期间,办案难度增大。他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询问被害人,讯问被告人,并耐心向其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适用该制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实现“零”退查,同时形成了10万字审查报告、1万字起诉书,在庭审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庭预案,有效指控了犯罪。最终法院对起诉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全部认定。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任品始终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另一方面对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表示愿意退回赃款、挽回经济损失的,他都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尽最大可能挽回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工作感言:“我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在法庭上最常说的一句话,也是我对公平正义的承诺,更是身为一名检察官的使命所在。


    源自:阜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