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检察院关于醉驾案件办理的工作要求,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3月3日上午,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公检法醉驾案件专题会议。海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杜娟、海州区法院副院长吴春光、海州区交警大队副队长陈浩崇及三部门相关办案骨干参加会议,聚焦醉驾案件办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交流,统一法律理解与办案尺度。
公检法醉驾案件专题会议

此次会商旨在破解实践中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突出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侦、诉、审全流程高效协同。与会人员紧扣最新司法解释与地方实施细则,主要围绕血检程序展开交流,包括抓获、提取、封装、保管、送检、鉴定全流程,规范了在实务操作中的各项细节,并根据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实务中存在的情况剖析分歧、凝聚共识。

危险驾驶案件统一证据标准的重要性在于能够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统一标准,引导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严格依法取证、固证、审证,减少程序瑕疵和证据缺陷,有效的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反复补查的情况,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办理。
此次会商以侦协办为纽带,强化公检法协同联动,有效统一醉驾案件法律适用与执法司法标准,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下一步,海州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聚焦重点领域、常见多发案件类型常态化开展类案会商工作,持续推动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办案质效提升,以更实举措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