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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扫码送礼品”?小心背后藏猫腻

    时间:2024-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不花一分钱,扫个码进群就送卫生纸……”

    “大娘,用你手机发个验证码进群送你洗脸盆……”

    这些话你是否觉得耳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商场、早市、公园门口等处,经常会看到一些人拉个条幅写明“进群,免费领取礼品”,这种方式叫做“地推引流”。诈骗团伙利用这种方式,以免费赠送小礼品为诱饵,骗取不明真相的群众进入微信群,群里会发布刷单任务、做兼职、办理贷款等信息,一步步诱导进群者掉入诈骗的陷阱。


    地推引流



    近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7月,高某在网上找到一个兼职工作,工作内容就是向不法分子建立的为实施诈骗犯罪的微信群内拉人,一个群拉满30人,高某可获得40元报酬。随后,高某又找到孟某参与此事,二人购买卫生纸、水盆等物品在我市的红玛瑙早市、商贸城早市等地做“地推引流”,并要求扫码者同时拉自己的10个微信好友进群就可免费获得小礼品一份。



    2023年1月,在商贸城早市购物的胡某为获得免费的卫生纸,扫码进群后又将自己的朋友崔某拉入群内。不明所以的崔某进群后接收到群内发布的刷单任务信息,崔某轻信完成任务能够赚钱便通过群内链接下载某APP做任务,崔某通过做刷单任务被骗20余万元,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查,高某、孟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年7月,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日前,经法院审理,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孟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防骗方法千万条,不贪便宜第一条。

    电信诈骗难追回,认清套路莫踩雷。

    扫码进群礼品领,地推背后藏陷阱。

    任凭骗子一张嘴,火眼金睛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