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部手机连接在一起时,一部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接通受骗对象,兼职者利用“手机口”业务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通信传输支持、协助骗取巨额财产。这种所谓“不用说话”的兼职是如何“知法犯法”的?“手机口”诈骗究竟如何成为电诈团伙的“沉默的帮凶”?
近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首例“手机口”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家住大连市的李先生近日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并告诉李先生他的银行卡有一笔百万保障即将过期,可以通过远程控制手机的方式帮助李先生处理。随后,李先生银行卡中的9万余元被骗子转走。发现被骗的李先生马上报了警……
到底什么是“手机口”诈骗?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家雷介绍,“手机口”诈骗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等进行连接,或者直接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用QQ账号跟境外犯罪分子拨打语音,另外一部手机就按照犯罪分子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给受害人,“手机对手机”,这就是俗称的“手机口”,利用“手机口”业务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能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这种犯罪手法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张三今年23岁,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开始混迹社会,曾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2022年又因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这样,张三仍不思悔改,整天想着如何不出工出力就能发财致富。
2023年2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张三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手机口,按通话时长结算”的广告,一个发财梦就此萌生。随后,张某按广告指引,找到了上家“老六”,并根据“老六”要求准备了两部手机及电话卡,下载了“阳光”“樱桃”软件,“老六”通过软件操控手机,自动拨打电话与被害人通话实施诈骗。整个过程,张三都在现场协助。
第一次“出手”,张三共获利1242元。随后,张三的电话卡被冻结。
尝到“甜头”张三哪能就此罢手?2023年5月2日至6月18日期间,张三共为“老六”提供了5张手机卡,获利3万余元。在此期间,被害人李某和胡某接到了张三手机卡拨打的冒充淘宝刷单的诈骗电话。经过调查,李某被骗了9万余元、胡某被骗了12万余元。
2023年7月,公安机关以张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批准逮捕。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受案后,考虑到张三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再次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第一时间作出了批捕决定。同时,建议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他犯罪合并处理。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却还是心存侥幸,参与“手机口”诈骗活动的张三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其他犯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买卖、租借手机卡与买卖、租借银行卡一样,都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触犯法律。利用“手机口”诈骗赚取佣金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有些钱绝对不能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