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内开庭审理
8月16日,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在本市某医院病房内开庭审理。
2021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姜某多次盗窃通讯电缆获利3000余元。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2022年8月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姜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并向海州区人民法院建议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就在提起公诉的第二天,被告人意外摔伤。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为避免加重其病情,并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一改以往传讯被告人到法院开庭审理的常规审理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姜某所住病房。
在病房内,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姜某在病床上接受了法律的审判,并真诚悔罪。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缴纳)。
人文关怀
公诉席设在病房内,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打击犯罪的决心,也体现了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