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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在我最难的时候给予我司法救助,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 !6月15日,司法救助受助人王某某母亲陈某某专程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革命营子村乘车来到我院,将锦旗送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
司法救助
我为群众办实事
事情要从2020年8月30日这一天说起,被救助人王某某与金某等五人在阜新市海州区某小区内发生争执,王某某被金某、冯某等五人殴打,当日16时被他人发现后,由120急救车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法医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王某某的父亲身患重病,一家人靠低保和种田艰难维持生活,这起案件发生后,巨额的医疗费用使这个家庭更加困难,属于因案致贫。
我院在收到王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后,控告申诉部门的干警驱车前往其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王某某的家庭情况。经审查核实,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依法对王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
近年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逐年上升,救助方式更加多元化,救助效果进一步提升,为化解社会矛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坚实检察力量。